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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领证的神父成的圣体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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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李森林 于 2011-6-30 18:13 编辑

大陆河北省正定教区晋州市王石碑庄堂口本堂杨国平(二孟)神父在其所服务堂口内供奉的圣体是否有效???
一位老神父近日(2011年6月底)应堂口副会长邀请到河北正定教区晋州市王石碑庄堂口给外教人驱魔。老神父在堂内亲自做弥撒后用自己成的圣体放在附魔人头上,附魔人惊叫害怕,说要离开,老神父随即把圣体领了。之后,魔鬼耍赖不走。在堂内有圣体供奉,副会长把圣体柜门钥匙给了老神父,老神父取出圣体,放在附魔人头上,附魔人还笑且说:“你这个东西,我不怕,我不走。刚才老头吃的我害怕。”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样的事情历史上没有!老神父给会长说:这不是小事,你们一定给主教说,他们也答应了。会长和看堂的都可以证明。
试问:妥协领证的神父成的圣体是否有效?这是个迷!河北省正定教区晋州市王石碑庄堂口就是一例。
教友将来是否还领这样神父的圣体?参与他的弥撒?
出了这样事,主教是管还是不管?是该管还是不该管?这样的神父是否还能留在本堂口服务?这样的神父是否该去他该去的地方???
请大家三思!!!
老神父的电话:13313033142。
发表于 2011-6-30 18: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宗本笃十六世
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的纲要

本“纲要”的目的,是要协助读者能更明白教宗这封信的重点,并透过引用圣父在这信中所说的话,回答一些天主教徒经常提出的问题。

14.对于举行感恩祭及施行圣事的管理,圣父给了什么指引?

关于共祭的问题:“我要提醒你们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因此,和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及司铎共祭是合法的,即使他们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的架构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如上面已说过(参见第7号第8段)─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 (10.4)

“真诚热爱基督和教会的教友们,不必犹疑去参加由与伯多禄继承人完全共融,而政权又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它圣事。”(10.5)

“那些没有教宗任命、但按照天主教主教祝圣礼被祝圣的主教所产生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如上面已说过(参见第8号第12段),他们所接受之祝圣虽不合法、但却有效。同理,他们所祝圣的司铎,以及这些主教和司铎所举行的圣事都是有效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范围内当然先该参加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它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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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 05: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李森林


    需要说明一下,这位老神父是保定教区温道修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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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23: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河北省正定教区晋州市王石碑庄堂口本堂杨国平(二孟)神父在其所服务堂口内供奉的圣体是否有效???
...
李森林 发表于 2011-6-30 18:05


既然是被祝圣的神父,那他成的圣体自然有效。用圣体驱魔只是驱魔的一种方式,不见得都灵验,或许其他驱魔方式更有效。

不可质疑、剥夺领证神父的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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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20: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了证自办的,一次驱魔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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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22: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见过领证神父驱魔的经过,很成功!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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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0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7-4 01:39 编辑

我到见过神婆驱魔的经过,很成功!你感谢谁?

驱魔的方式很多,我也见当元去过魔来,

如果我仗赖贝耳则步驱魔
12:28  如果我仗赖天主的神驱魔,那么,天主的国己来到你们中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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