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幼民
发表于 2010-12-28 18:49:41
回复主恩 此言差矣。圣母玛利亚是《天主之母》怎么能说没用呢?
石子 发表于 2010-12-28 12:45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祷告有什么用?可以盖楼、买地、发洋财吗?如果祷告不是为了盖楼、买地、发洋财,那你祷告要做什么用?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28 19:32:45
三段论逻辑
玛丽亚生了耶稣
耶稣是天主
所以,玛利亚是天主之母。
请予指正。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12-28 20:12:31
三段论逻辑
玛丽亚生了耶稣
耶稣是天主
所以,玛利亚是天主之母。
请予指正。 ...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28 19:32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三段论逻辑
耶稣是天主子
万物都是籍着他所造
玛丽亚也是他的造物
所以玛利亚不是天主之母
而是天主施恩的一个器皿。
石子
发表于 2010-12-29 10:38:50
回复 161# 刘幼民
怕下地狱。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12-29 17:15:33
回复刘幼民
怕下地狱。
石子 发表于 2010-12-29 10:38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惧怕而信教,所以不知道耶稣是天主子,万物都是籍着他所造,玛丽亚也是他的造物。所以玛利亚不是天主之母,而是天主施恩的一个器皿。你想要喝水哦,可是,你怎么对着水杯念叨说:“水杯、水杯,求你给我流出活水”呢?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29 21:30:11
回复 163# 刘幼民
我先请您给“天主之母”这个概念下一个定义,然后论证玛丽亚为什么不符合这个定义,然后给“天主施恩的一个器皿”这个概念下定义,论证一下玛利亚为什么符合这个定义。这样就比较清楚了。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12-29 22:33:43
天主不是人养的,所以“天主之母”不合逻辑,不合逻辑如何下的了定义?天主施恩的器皿则无需下定义,因为人是天主的造物,理应被天主使用。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30 22:52:36
回复 167# 刘幼民
我所说的定义,都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只要有这个概念,就可以下定义,只能说这么定义的东西不存在。譬如我可以定义“超级三角形”为“在平面内内角和超过180度的三角形”,虽然这种“超级三角形”并不存在。我可以试着按照您的思路,给“天主之母”下一个定义——即“生养天主的女性是为天主之母”,但是天主不需要生养,所以不存在天主之母,我能否这么理解呢?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30 22:53:32
回复 168# 学术
既然如此,作为一个新人,我还是希望讨教一下为什么我的不如他呢?是逻辑不严密么?
刘幼民
发表于 2010-12-31 23:40:30
不要太好胜,但是要积极追求真理。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1-1-3 00:10:25
回复 171# 刘幼民
我确实想知道,为什么不如,否则我无法修正啊~~~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3 09:56:02
回复刘幼民
我所说的定义,都是逻辑学意义上的。只要有这个概念,就可以下定义,只能说这么定义的东西不 ...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0-12-30 22:52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耶稣是天主子
万物都是籍着他所造
玛丽亚也是他的造物
所以玛利亚不是天主之母
而是天主施恩的一个器皿。
被造之物怎么能生养造物者做他的母亲呢?如果说历史中的耶稣由玛利亚所生,就如历史中的耶稣是大卫的后裔一样,“法利塞人聚集在一起时,耶稣问他们说:‘关于默西亚,你们以为如何?他是谁的儿子?’他们回答说:‘达味的。’耶稣对他们说:‘怎么达味因圣神的感动,称他为主说:‘上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右边,等我把你的仇敌放在你的脚下?’那么,如果达味称他为主,他怎会是达味的儿子?没有人能回答他一句话。从那天以后,没有谁再敢问他。”(玛窦福音)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3 16:14:53
我记得某一年《南方周末》有一介绍古希腊文化的专题报道,说古希腊人是一群文过饰非的人,质言之,是完美主义者,做事情讲究精益求精。希腊教父们读圣经可不像哑牛这样蜻蜓点水,稀里糊涂。教父们主张的信理,如“天主之母(Θεοτόκος,华人正教徒译为诞神女)”,一些裂教分子和哑牛这种半吊子识字分子也想推翻,真是螳臂当车,徒增笑而。况且此端信理乃天主所启。
当然了,作为一个东方人,不理解这端信理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东方人宗教观念中,肉身和灵魂是二元分开的。一个人的“皮肤毛发”受之父母,但灵魂却是 “六道轮回”的一个环节。比如“哑牛“是堂堂正正的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他有可能是魑魅魍魉、鱼鳖虾蟹、豺狼虎豹投胎转世而成。他死后,他的灵魂继续循环利用,在恶鬼、地狱、畜生、人类、修罗、天堂间轮回,可谓节能、环保。
如果哑牛的“宗教、神学”知识仅限于聊斋志异、西游记、封神演义这些小说,当然不会理解“天主之母”这端信理的精微,这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无法想象的。你看,西游记里殷小姐是玄奘和尚(唐僧)的母亲,而不是金禅子的母亲,猪八戒的母亲不是天蓬元帅之母。
为了让你明白这端信理,必须先给你补一下西方神、哲学的A、B、C。
在古希腊,从荷马时代就知道有一个自由的、不受限制的“灵魂(pψυχη ,suche)”是“个人人格”的表现。西方哲学界从柏拉图肇始,认为灵魂是“人”的中心,反映人的思想、意志、感情与行动。
圣经中认为灵魂(נפש ,nefesh)是人的主体,而天主是这个“灵魂”的目标。如圣咏上云:天主,我的灵魂渴慕你,真好象牝鹿渴慕溪水。我的灵魂渴念天主,生活的天主(咏:四二:2-3)。圣母玛利亚在赞主曲中也咏唱到:我的灵魂颂扬上主,我的心神欢跃于天主,我的救主(路:一:46-47)。
人的灵魂主要是追求、渴望、颂扬上主。人民大学的奥地利籍教授雷立柏(Leopald Leed)在其所著《圣经的语言和思想》中写道:基本上,圣经不认为灵魂是人的一部分,而是人的自我,人的生命。按照圣经不能说“人有灵魂”,而应说“人是灵魂”。(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P57)。
西方人的这个观念上升到极致,就是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老牛啊,这个观念多么震撼人心啊!试想有一天你老牛或我老修的灵魂被天主收走,剩下的只是“刘幼民同志的遗体”或“老修的尸体”。闻到山珍海味,我们不会垂涎三尺;看到绝色美女,我们不会怦然心动;美刀欧元被放到手中,我们也不会心花怒放。在这个时候,我们作为“实体人(Human Being)”也许还有意义,但作为 “位格人(Person)”已丧失了其位格。
反之,人的肉身是否毫无用处呢?象帕拉图所说的那样是禁锢灵魂的匣子。实际上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创世纪二章七节不是这样说的吗: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内吹了一口生气,人就成了一个有灵的生物。
加拿大华人神学家许志伟先生在其所著《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中是这样解读这段经文的:人是物质(尘土)和非物质(生气)的组合体,是有机的(尘土)生命(生气)……只有这两者联合后,方成为活人。……认为人拥有独立于身体而运作的的灵、魂、位格,在旧约是不成立的。……人并不是拥有一个灵魂,人就是灵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版,P118)。所以,灵魂离开肉身也不具有位格了。
以上两点论述,可得出结论,人是由肉身和灵魂构成,二者缺一不可,缺了哪一项,都不能称其为人,至少不能称为位格意义上的人,所以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任何实体都是由两个形而上的原则所构成:形式(Form)和物质(Matter),故此,人作为单一实体,由由灵魂和身体组成,但两者均不能独自存在。
老牛说:“生你养你的女人是你的母亲,但是你是否说过这个女人是你的灵魂之母?这样低级的错误,教外人也不会去犯。”我想对老牛说的一句话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虽然你的灵魂是天主赋予的,但没有你父母赋予你的胚胎,你会有灵魂吗?老牛啊,千万不要低估你父母在救赎工程中的意义。你父母虽未给你灵魂,但没有你父母给你的“皮肤毛发”,你怎会有灵魂?圣经启示的十分清晰,当人在母胎中受孕之时,天主便赋予他(她)灵魂,保禄宗徒不是说过:“但是从母胎中已选拔我,以恩宠召叫我的天主,却决意将他的圣子启示给我,叫我在异民中传扬他” (迦:一:15-16)。即使在人的肉体死亡之际,灵魂也不会消失灭亡,它只是与死亡的肉体分离而已,将来世界末日肉身复活的时候,灵魂仍将与原来的肉身重新结合,永远不再分离。
在我们的宗教中,绝不会有游离于身体之外而独立运作的灵魂。当然,你在看《聊斋志异》和美国电影《人鬼情未了》会看到一些鬼故事,用乔羽老师的话讲: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喜怒哀乐一起那个都到那心头来,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但老牛啊,这是神话故事,神话与宗教还是两档子事。你听说过现实生活中有这档子事吗:你能想象某天早晨你打开报纸,上面报道有一桩凶杀案,经警方侦破,发现是某吊死鬼做的案。
因为说到这里,我们转入正题,那就是纳匝勒人耶稣的母亲---童贞荣福玛利亚是不是天主之母。你老牛按照东方人的思维当然无法理解,无限的、至高的天主怎会怀胎于一个犹太女子。实际上整部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都在启示这端道理,只是有些人水平太低、又不谦虚,当然理解不了。
欲知“天主之母”,必须知道天主(Deus)是谁。
众所周知,犹太人信奉的是一神教,认为宇宙间只有一位真神。在《出谷记》中,上主启示梅瑟说: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Ehyeh asher ehyeh出:三:14)。很多人知道,这句话翻译成英文是:I AM WHO I AM,意即 “我是自有的那一位”(I am He that is)。随后,天主又说:你要这样对以色列子民说:那“自有者(אהיה,ehyeh)”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三:14)。天主告诉以色列人:他是“自有者(אהיה,ehyeh)”,即“存有(to be)”的意思。
天主的回答用的是一种将来语态,他的动词原形是Hayah,其名词的形式是Yahweh(יהוה,Yahweh),我们天主教会发“雅威”的音,已故的外国文学和比较文学家朱维之教授将其译成“亚卫”。古代希伯来人还是认为“雅威(יהוה,Yahweh)”就是天主的名字。
学过基督宗教哲学的人都知道圣托马斯.阿奎那的这段话:天主是“自立存在自身”(ipsumesse subsistens)。因为“天主的本质无他,即其存在”,或说“在天主内,存在自身即其本质”。换句话说,天主是最圆满的存在,拥有一切完美,无以复加,因为在它之内,一切本质都实现了,所以又称为“纯现实”。受造物则有本质与存在的区分。由于无论在概念上、时间上、本性上与目的上,现实都先于潜能,因此,天主既是存在的开始,亦是存在的终结。就纯现实而言,天主是一切受造存在的开始,因为现实先于潜能,是他赋予存在的。天主也是万物的终极归宿,因为现实是潜能的完成。“自有者”之内没有时间,只是永恒。
但是天主为了拯救人类,由无限的、至高的宇宙主宰,降尊纡贵取得了人的形体。圣保禄宗徒说: 你们该怀有基督耶稣所怀有的心情;他虽具有天主的形体,却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应当把持不舍的事,反而使自己空虚,取了奴仆的形体,与人相似,形状也一见如人。他贬抑自己,听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二:5-8)。
也就是说,纳匝勒人耶稣的一生,是至高至圣至美善的天主取得卑微的、有限的、可怜的奴仆形象的一生。我们天主教现任教宗本笃十六世在担任德国杜宾根慕大学教授时所著的《基督教导论》中写道:“支持所有存在的意义已经取得了肉身;也就是说,他已进入历史并且成了历史中的一个个体;它已经不再是那仅涵容、支持历史的背景,而成了历史中的一个点(约瑟夫.拉辛格《基督教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6月第一版在这里, P154)。
当天主“道成肉身”之际,童贞玛利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这里,我有必要强调若望福音一章十四节的这句话: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而不是圣言“附着”在血肉之上。“道成肉身”的过程,就是无限尊威的天主,变成了一个纳匝勒人的过程,而玛利亚就是成了肉身的天主的母亲。所以,圣保禄宗徒说: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的(迦:四:4)。
实际上,如果老牛细读圣经的话,就会发现圣经明白无误地写着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话还得从旧约的犹太人说起,由于古代希伯来人只记录辅音,天主的名讳“雅威”,被记录成四个希伯来辅音字母(י ,yod)(ה,heh) (ו ,waw) (ה,heh)组成,换成拉丁字母大概是YHWH。这四个希伯来字母被称为“四字圣名(Tetragrammaton)”,也被称为“不可言喻之名”。以色列民众不敢读这个单词,因为法律规定: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决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20:7)。时间长了,普通百姓已不知道天主的“四字圣名”怎么发音,只有每年犹太历七月初十日的赎罪节大祭司进入至圣所时,才能在约柜前说出这个单词的正确发音。
当色列人需要读主的圣名时,他们通常用另一个单词Adonai(אדני)代替,Adonai在希伯来语中的原义为“主”、“阁下”,“大人”。它是Adon的加强语气形式,Adon来源于古乌加略语,原意是“主人”、“父亲”。当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希腊文时,七十贤士尊重了希伯来民族的传统,将四字圣名直接译成“主(κυριου,Kyrios)”。
当身怀六甲的玛利亚去见她的表姐依撒伯尔时,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και ποθεν μοι τουτο ινα ελθη η μητηρ του κυριου μου προς με)?
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曾记载,由于罗马皇帝坚持自称为Kyrios,而在罗马国土生活的犹太人拒绝使用这个词来称呼罗马王。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新约的作者用 Kyrios来称呼耶稣是将耶稣的身份等同于上帝的身份(《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许志伟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版,P172)。
依撒伯尔是一个犹太人,一个祭司的夫人,应该是深知犹太教的法律、常识。当她喊出“μήτηρ τοῦ Κυρίου”时,清楚地表明玛利亚是实实在在的天主之母。
感谢天主,降生人间,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直呼其名,向其祈祷。他出现于肉身,受证于圣神,发显于天使,被传于异民,见信于普世,被接于光荣。保罗这两段话的意义在于,他体会到,道成肉身之前、之后及再回到天上的耶稣基督是同一主体。而玛利亚是他的母亲。
锐意恒行
发表于 2011-1-3 21:53:24
回复 173# 刘幼民 174# 修公爵
我赞同修公爵的说法,灵魂和肉体共同组成了人,但并非截然可分,而是肉体对灵魂有着特别的功用。但是关于“实体人”和‘位格人’两个概念,我还是没太懂,解释一下?多谢啦!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3 21:55:09
Adonai在希伯来语中的原义为“主”、“阁下”,“大人”。它是Adon的加强语气形式,Adon来源于古乌加略语,原意是“主人”、“父亲”。当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希腊文时,七十贤士尊重了希伯来民族的传统,将四字圣名直接译成“主(κυριου,Kyrios)”。
...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3 16:14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希伯来语中的“主”字,可以指“天主”、“阁下”,“大人”。那么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是指什么呢?熟悉犹太人传统的人,当然不会说那是指“天主之母”,那在犹太人看来与渎神何异!依撒伯尔大声呼喊的:“吾主的母亲”,当然是指弥赛亚的母亲。在犹太教传统里,弥赛亚只是天主的使者,是一位负有特殊使命的以色列复国者。请你熟悉一下犹太传统,在犹太人那里天主就是天主,根本没有三位一体的说法。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4 07:11:54
作为一个东方人,不理解这端信理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东方人宗教观念中,肉身和灵魂是二元分开的。一个人的“皮肤毛发”受之父母,但灵魂却是 “六道轮回”的一个环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3 16:14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不起那种不懂装懂的人,修公爵 就是其一。他是东方人,可是入了教就以为自己是西方人了,于是就用鄙视的口吻教训东方人说:“西方人的这个观念上升到极致,就是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老牛啊,这个观念多么震撼人心啊!试想有一天你老牛或我老修的灵魂被天主收走,剩下的只是“刘幼民同志的遗体”或“老修的尸体”。闻到山珍海味,我们不会垂涎三尺;看到绝色美女,我们不会怦然心动;美刀欧元被放到手中,我们也不会心花怒放。在这个时候,我们作为“实体人(Human Being)”也许还有意义,但作为 “位格人(Person)”已丧失了其位格。”
可是认真的讲基督教还是东方人发明的宗教,以至于在基督教的《圣经》中,不乏灵魂与肉体分离后,位格人依然存在的实例:我引用两段圣经,一段取自旧约,一段取自新约来证明我的说法:
1.撒乌耳就改装易服,带了两个人作伴,夜间来见那女人,对她说:「求你用招魂的法术给我占卜,将向你所指出的人给我招上来。」 那女人回答说:「啊!你知道撒慕尔作了什么,他已经将国内招魂和行巫术的人铲除,为什么你来设陷阱害我的性命,叫我死呢﹖。 撒乌耳就指着上主对她发誓说:「上主永在!为这事你决不会受害」。
那女人问说:「要我给你招谁上来﹖」他答说:「你给我招撒慕耳上来?那女人一看见撒慕尔就大喊一声,对撒乌耳说:「你为什么哄骗我﹖你就是撒乌耳!」
王对她说:「不要怕!你究竟看见了什么﹖」那女人回答撒乌耳说:「我看见神由地中上来。」 撒乌耳问说:「什么形状﹖」她答说:「上来了一位老人,身披外氅」。撒乌耳便知道这是撒慕尔,遂俯首至地下拜。撒慕尔对撒乌耳说:「为什么你扰乱我,叫我上来﹖」撒乌耳答说:「我很是苦痛。培肋舍特人攻击我,上主已远离我,又不藉先知,也不藉梦境答复我,所以我招你上来,指教我该作什么。」
2.基督也曾一次为罪而死,且是义人代替不义的人,为将我们领到天主面前;就肉身说,他固然被处死了;但就神魂说,他却复活了。他藉这神魂,曾去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这些灵魂从前在诺厄建造方舟的时日,天主耐心期待之时,原是不信的人;当时赖方舟经过水而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生灵......他们要向那已准备审判生死者的主交账。也正是为此,给死者宣讲了这福音:他们虽然肉身方面如同人一样受了惩罚,可是神魂方面却同天主一起生活。
修公爵没有看过整部《圣经》,有没有看过整部的《神学大全》,可是他以为读过一本新教入门书《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就可以冒充什么都知道了,甚至超越了东方人的宗教、文化和精神,然而他错了!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4 08:08:03
小修教友,你相信的是《圣经》、基督,还是笛卡尔之流的哲学?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4 08:11:42
希伯来语中的“主”字,可以指“天主”、“阁下”,“大人”。那么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是指什么呢?熟悉犹太人传统的人,当然不会说那是指“天主之母”,那在犹太人看来与渎神何异!依撒伯尔大声呼喊的:“吾主的母亲”,当然是指弥赛亚的母亲。在犹太教传统里,弥赛亚只是天主的使者,是一位负有特殊使命的以色列复国者。请你熟悉一下犹太传统,在犹太人那里天主就是天主,根本没有三位一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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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啊,你闲得无聊到我们天主教会当搅屎棍,逗大伙儿开心,我并不反对。但你瞪两眼说瞎话,可就有悖中国人的美德了。
你在哪本书上,看到哪个作者写的,“吾主的母亲”,当然是指弥赛亚的母亲?我说希腊化的犹太人用Kyrios称呼天主,是耶稣同时代的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若瑟夫记录在案的,并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中刊登出来的。当时犹太人因不肯称呼罗马皇帝Kyrios吃了很多苦头。
而且我们天主教会、东正教会、叙利亚教会至今保留这个传统,在弥撒中诵念这样一句话Kyrie eleison,你听听我们怎么翻译的:上主,求你垂怜!你听过哪个教会将其翻译成默西亚,求你垂怜吗?
依撒伯尔为何能喊出的μητηρ του κυριου,分明是受圣神默感,宣任耶稣是天主,玛利亚是天主之母。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5 00:05:01
提圖斯·弗拉維奧·約瑟夫斯(全名Titus Flavius Josephus,37年-100年),原名約瑟·本·馬賽厄斯(Joseph ben Matthias,意思是Joseph,Matthias的兒子),簡稱約瑟夫或約瑟夫斯,或譯約瑟法斯或約西弗斯,是第一世紀時的著名的猶太歷史學家,也是軍官及辯論家。
約瑟夫斯曾經做猶太軍官,後來被俘虜後入羅馬軍隊服役。有一段時間他跟隨羅馬軍隊征討和平叛在羅馬帝國猶迪亞行省的叛亂,並見證了公元70年提多將軍摧毀耶路撒冷城。他晚年在羅馬潛心研究聖經,專註寫作。
儘管約瑟夫斯本人並不是基督徒,但是他對聖經做了深入的研究,將聖經的正典和外典做了詳細的分析,並指出,外典聖經從來沒有被猶太人包括在受感示的聖經之內。另外他撰寫的《猶太古史》記載了從聖經舊約最開始到公元一世紀整個的猶太歷史,這些記載表明約瑟夫斯本人認為聖經的記載是真實的。
注意:弗拉維奧·約瑟夫斯晚年在羅馬潛心研究聖經,專註寫作,他用圣经中的语言讲述历史,还能算是历史的语言与历史的证据吗?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5 18:14:17
老牛啊,拜托了,再抄袭别人东西的时候,一定把人家写的东西搞明白。否则丢人现眼不说,害得我还得花一把子力气去给你普及常识课。如果有人发帖说“刘幼民是头驴”,你自己一定要有思辨能力,刘幼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你千万不要用复制、粘贴功能,“鼠标一抖、三分到手”,洋洋自得地把“刘幼民是头驴”给转帖出来。我还得耗费一定的时间从生物学、遗传学、社会学等角度论证刘幼民不是驴。你看看你转的帖子:
1、你说:“原文明明是说年青女子怀孕生子,天主教却一定说是贞女怀孕生子。”你睁开你的牛眼看看天主教的牧灵圣经第525页,看看是否写着“这个年轻女人要怀孕生子”。你有机会读一下德国籍方济各会会士傅和德神父写的《旧约诠释》(宗教文化出版社曾在2002年8月出版),在其370页到371页间,傅神父对'al•mah(你抄袭都不会,还把定冠词Ha带上了)这个词做了最详尽的解释。哑牛你说“天主教却一定说是贞女怀孕生子”?不给你长脸的是,世界上绝大部分新教圣经也是将其译为贞女,如:niv、asv、jnd、kjv、nwb、web、ylt以及中文版的和合本,所以啊,并不是天主教一定说是贞女怀孕生子。事实是从古典希腊抄本开始就写成“贞女”,以后各版本就以此为蓝本。倒是天主教财大气粗,有自己的圣经研究和考古团队,在1952年第14期的天《天主教圣经季刊(Catholic Biblical Quartely)》率先发表论文,认为译成“贞女”不妥,近年来逐渐被学界接受。
2、你抄的那段约瑟夫的帖子我弄了半天没搞明白你想说什么。后来看你这样执着,一再贴过来、贴过去才整明白原来你想说一句话“弗拉維奧•約瑟夫斯晚年在羅馬潛心研究聖經,專註寫作,他用圣经中的语言讲述历史,还能算是历史的语言与历史的证据吗”。
老牛啊,拜托你干点有智商人干的活可以吗,你已经抄袭了人家对约瑟夫的评价“是第一世紀時的著名的猶太歷史學家,也是軍官及辯論家。”末了你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他用圣经中的语言讲述历史,还能算是历史的语言与历史的证据吗?”你不觉得智商一直是困扰你的硬伤吗。这就好比你去世了,我原封不动地抄袭你的治丧委员会对你的评价“刘幼民同志是个好同志云云”。末了我自己加上一句“刘幼民禽兽不如”。你说着不自相矛盾吗?
还得给你扫扫盲,估计你没读过约瑟夫写的书。北大出版社曾出版他的《犹太古史》及《犹太战记》的合订本,有机会你读一下。书中清楚地写着在主前330年以前的事,约瑟夫与圣经的观点一致。他的价值在于希腊人统治巴勒斯坦以后的历史,从主前四世纪到主后70年犹太人起义。是研究这一时期巴勒斯坦历史的最重要史料。所以人家会说他是“第一世紀時的著名的猶太歷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