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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rahatta

教宗庇護十一世通諭:《基督君王》驳斥政教分離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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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21: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4 19:15
你引用的不正好说明本人上面回复你的吗?
教会谴责的是“分开”,就是谴责国家把属于教会的也“国家化” ...

天主教会就是因为走了很久的弯路

你忘了我圣教会是圣神带领的教会,你这样说是亵渎圣神,罪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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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23: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3172

但在有關雙方權力的事上,尤須注意這事情的性質﹔同樣地,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況且,和諧——平安,正是教會與國家之所以被建立的原因,那正是相宜的事。——凡此種種都是公教會對建立國家,抑制國家權力所需要的事。

DsZ 3172: (35c) In matters, however, of mixed jurisdiction, it is in the highest degree consonant to nature, as also to the designs of God, that so far from one of the powers separating itself from the other, or still less coming into conflict with it, complete harmony, such as is suited to the end for which each power exists, should be preserved between them. (36.) This, then, is 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concerning the constitution and government of the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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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23: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5 23:28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5 19:58
现在属于厘清概念阶段,你不需要谈太多。
你说:国家即国王即政府即政治
换句话说,你认为“政教分离”里 ...


但在有關雙方權力的事上,尤須注意這事情的性質﹔同樣地,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況且,和諧——平安,正是教會與國家之所以被建立的原因,那正是相宜的事。——凡此種種都是公教會對建立國家,抑制國家權力所需要的事。

DsZ 3172: (35c) In matters, however, of mixed jurisdiction, it is in the highest degree consonant to nature, as also to the designs of God, that so far from one of the powers separating itself from the other, or still less coming into conflict with it, complete harmony, such as is suited to the end for which each power exists, should be preserved between them. (36.) This, then, is 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concerning the constitution and government of the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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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6: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在19楼的:“繆說大全”里提到了“政教分离”这个字眼:以下命題被譴責 :二九五五  55教會該與國家分開,而國家也該與教會分開
查《繆說大全》第2955的英文原文为:The Church ought to be separated from the State, and the State from the Church. -- Allocution "Acerbissimum," Sept. 27, 1852.
看清楚了吗?洋文用的是“State”,不是“politics”,State的正确译法应当是国家,或国家机器,无论哪本词典State都不会翻译为“政治”。
你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个区分吗?是因为作为教会和基督徒来说,他们无权干涉国家主权或国家机器,就像你在楼上(42楼)所说的,在有关权力(jurisdiction)方面,不是隶属关系,意思是说,教会的权力不隶属于国家,国家的权力也不隶属于教会。但是,政治则不一样,教会可以批评政治,可以干预,教友也可以参政。宗教可以干涉政治但不可以干涉政权,所以楼主把政治等同于国家、政权、政府是极其荒谬的。这不是教会的思想。
因此,我们第一步已经清楚的区分出“政教分离”原则里的“政”不是指政治,而是指国家或者国家权力而言。

下一步,要确定“政教分离”这个词的第二个字“教”,本人请问楼主,这个“教”指的什么?基督还是教会?教会还是教徒?抑或等同于基督教会教徒?
友情提示:不要顾左右而言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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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18: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6 16:55
楼主,你在19楼的:“繆說大全”里提到了“政教分离”这个字眼:以下命題被譴責 :二九五五  55教會該與國家 ...

楼主把政治等同于国家、政权、政府是极其荒谬的。这不是教会的思想。

那不是你的思想,确是教会的思想,不要越俎代庖,把你的谬论强加给教会,
你就如当年的叛逆之子马丁路德一样故意歪曲真理,破坏教会,充当撒旦的仆役,你悔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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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18: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6 18:39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3 18:09
鉴于你不懈余力的拷贝粘贴连你自己都搞不懂的东西,本人给你指出一条思考的途径,以获得你思想的解放。
本 ...


你的谬论:本人在《论爱国是一端教义》的第54楼就提醒过你:真正的政教分离原则并非教会和政治分开,而是指二者各自保有其界限,互不干涉

教会圣神的训导:但在有關雙方權力的事上,尤須注意這事情的性質﹔同樣地,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況且,和諧——平安,正是教會與國家之所以被建立的原因,那正是相宜的事。——凡此種種都是公教會對建立國家,抑制國家權力所需要的事。

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正如肉身与灵魂一样,完全和諧,统一,即:政教合一,天人合一

天主的归天主,凯撒的归凯撒 ,凯撒的亦归天主

于第一次复活有分的人是有福的,是圣洁的。第二次的死亡对这些人无能为力;他们将作天主和基督的司祭,并同他一起为王一千年。

你不懂圣经,更不懂圣经里最深奥伟大的默示录

送你一句:有耳朵的,应听圣神向各教会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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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18: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6 16:55
楼主,你在19楼的:“繆說大全”里提到了“政教分离”这个字眼:以下命題被譴責 :二九五五  55教會該與國家 ...

教会的权力可以隶属于国家(东正教),国家的权力也可属于教会。(教皇国)

你知道教皇国吗?已经亡了,在1870年,你啊,洋文学的太多,常识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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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8: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7 18:35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4 19:15
你引用的不正好说明本人上面回复你的吗?
教会谴责的是“分开”,就是谴责国家把属于教会的也“国家化” ...


一次政教分离的悖逆事件
8:6 撒慕尔听到他们要求说:「请给我们立一位君王治理我们,」大为不悦,便去祈求上主。
8:7 上主对撒慕尔说:「凡民众向你所说的话,你都要听从,因为他们不是拋弃你,而是拋弃我作他们的君王
8:8 自从我领他们出离埃及直到今日,凡他们做的,无非是拋弃我而事奉别的神;他们现在也这样来对待你。

本来政教大权在天主的代言先知撒慕尔一人身上,人民要求立君王,开始政教分离,背叛天主,为什么?
上主也给出答案:凡他们做的,无非是拋弃我而事奉别的神;

你明白了吧,神学家,为什么以色列会亡国2000年,这就是原因,拋弃我(上帝)而事奉别的神

你以为政教分离的X国可以存在超过300年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伟大的巴比伦陷落了!陷落了!她变成了邪魔的住所,一切不洁之神的牢狱,一切不洁和可憎飞禽的巢穴,以及一切不洁和可憎走兽的圈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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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2: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k89 于 2013-4-28 02:39 编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1 22:57
公共(國家)的權力該是出自天主自己,而不該出自民眾﹔放肆叛亂,與理智相抵觸﹔絕不可把宗教的職務,分配於 ...

"不可分配於國家,對於國家的權力,對那些由於恩寵,由於保教權,由於任何理由所該陳述的事上,都不該有放肆(傲慢)的想法,不該公開地以權力自夸。"

z这句是重点,arahatta  是要告诉大家,任命主教权绝不该归于国家和国家政权! 换句话说arahatta  要说的是在主教任命权和教务管理权上,国家绝不能越俎代庖,把属于教宗的权力放肆的试图抢到皇上手里!所以大家该坚决拥护教宗对主教的任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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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09: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8 09:39 编辑
ak89 发表于 2013-4-28 02:35
"不可分配於國家,對於國家的權力,對那些由於恩寵,由於保教權,由於任何理由所該陳述的事上,都不該有放 ...


正如你不信佛教,佛教的戒律自然对你没有约束力,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党不信天主,不认教皇权威,这些训导对我党没约束力,主教的任命权还是应该协商解决,大家要做下来谈.谁故意制造矛盾,谁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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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10: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8 10:03 编辑
ak89 发表于 2013-4-28 02:35
"不可分配於國家,對於國家的權力,對那些由於恩寵,由於保教權,由於任何理由所該陳述的事上,都不該有放 ...


中国天主教实行自选自圣主教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但也是尊重普世教会的历史和传统的。天主教发展的历史表明,主教的神权从来都是来自于天主,而不是来自于教会有关机构的任命。对于这点,梵蒂冈也承认我国自选自圣主教的神权有效性。所以梵蒂冈攻击我们的爱国主教,也只能苍白地表示:这些主教的神权有效但不合法”。问题是要合什么“法”?载有 “主教由教宗自由任命”这一规定的《天主教法典》,是在1917年颁布并于1983年修改的。由教会法典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教皇对主教的直接任命权,算起来还不到100年,由教皇直接任命主教的历史也还不到200年。相对于天主教会2000年的历史,相对于“神权从来都是来自于天主”这一最高的原则,梵蒂冈所说的“合法”并不是来自天主,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的。1983年,教廷颁布了新的教会法典,法典第377条第1款规定:“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或确认经合法选举之主教”。这项条款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并非只有教宗任命主教这一种形式。教廷多次公开强调:“教皇任命主教事关教会生命的核心,主教必须由教皇任命。”但在事实上,梵蒂冈从未真正取消世俗政权享有的选举、任命、推荐主教的权利,今天仍有很多国家,如法国、德国、古巴、越南等,并未按《天主教法典》的规定办,而是政府与梵蒂冈签署政教协议,按照各种不同协议和权宜方法参与主教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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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1: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7 18:31
一次政教分离的悖逆事件
8:6 撒慕尔听到他们要求说:「请给我们立一位君王治理我们,」大为不悦,便去祈 ...

"你明白了吧,神学家,为什么以色列会亡国2000年,这就是原因,拋弃我(上帝)而事奉别的神

你以为政教分离的X国可以存在超过300年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你以为拒绝天主的某国会超过100年么?你也拭目以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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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11: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8 12:12 编辑
ak89 发表于 2013-4-28 11:17
"你明白了吧,神学家,为什么以色列会亡国2000年,这就是原因,拋弃我(上帝)而事奉别的神

你以为政教分离的 ...


我中华民族有5000年的辉煌文明,远胜背叛天主的选民以色列,
我中华民族才是天主真正的选民,世界独一无二,人数如海中的沙,天上的繁星,13亿人民泱泱大中华,世界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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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08: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6 18:16
楼主把政治等同于国家、政权、政府是极其荒谬的。这不是教会的思想。

那不是你的思想,确是教会的思想,不 ...

就这个一个“政”字你都搞不明白,说的再多也是没有力量的。
你总是喜欢自作聪明,发布很多你认为有理的东西,这些东西都可以谈,但你现在连一个“政”字都没有谈完就想谈其它东西,不知道你的头脑是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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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6-25 18:53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9 08:00
就这个一个“政”字你都搞不明白,说的再多也是没有力量的。
你总是喜欢自作聪明,发布很多你认为有理的 ...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曰:“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今吾睹子之难穷也,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北海若曰:“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今尔出于崖涘,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尔将可与语大理矣。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尾闾泄之,不知何时已而不虚;春秋不变,水旱不知。此其过江河之流,不可为量数。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方存乎见少,又奚以自多!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大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豪末之在于马体乎?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伯夷辞之以为名,仲尼语之以为博。此其自多也,不似尔向之自多于水乎?” 
河伯曰:“然则吾大天地而小豪末,可乎?” 
北海若曰“否。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是故大知观于远近,故小而不寡,大而不多:知量无穷。证向今故,故遥而不闷,掇而不跂:知时无止。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明乎坦涂,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由此观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 
河伯曰:“世之议者皆曰:‘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是信情乎?” 
北海若曰:“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郛,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动不为利,不贱门隶;货财弗争,不多辞让;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不贱贪污;行殊乎俗,不多辟异;为在从众,不贱佞谄;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闻曰:‘道人不闻,至德不得,大人无己。’约分之至也。” 
河伯曰:“若物之外,若物之内,恶至而倪贵贱?恶至而倪小大?” 
北海若曰:“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无。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知尧、桀之自然而相非,则趣操睹矣。昔者尧、舜让而帝,之、哙让而绝;汤、武争而王,白公争而灭。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可以为常也。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故曰:盖师是而无非,师治而无乱乎?是未明天地之理,万物之情也。是犹师天而无地,师阴而无阳,其不可行明矣!然且语而不舍,非愚则诬也!帝王殊禅,三代殊继。差其时,逆其俗者,谓之篡夫;当其时,顺其俗者,谓之义之徒。默默乎河伯,女恶知贵贱之门,小大之家!” 
河伯曰:“然则我何为乎?何不为乎?吾辞受趣舍,吾终奈何?”
北海若曰:“以道观之,何贵何贱,是谓反衍;无拘而志,与道大蹇。何少何多,是谓谢施;无一而行,与道参差。严乎若国之有君,其无私德;繇繇乎若祭之有社,其无私福;泛泛乎其若四方之无穷,其无所畛域。兼怀万物,其孰承翼?是谓无方。万物一齐,孰短孰长?道无终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一虚一满,不位乎其形。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 
河伯曰:“然则何贵于道邪? ”
北海若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故曰:‘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知天人之行,本乎天,位乎得,踯躅而屈伸,反要而语极。”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 
夔怜蚿,蚿怜蛇,蛇怜风,风怜目,目怜心。 
夔谓蚿曰:“吾以一足趻踔而不行,予无如矣。今子之使万足,独奈何?“
蚿曰:“不然。子不见夫唾者乎?喷则大者如珠,小者如雾,杂而下者不可胜数也。今予动吾天机,而不知其所以然。” 
蚿谓蛇曰:“吾以众足行,而不及子之无足,何也?” 
蛇曰:“夫天机之所动,何可易邪?吾安用足哉!” 
蛇谓风曰:“予动吾脊胁而行,则有似也。今子蓬蓬然起于北海,蓬蓬然入于南海,而似无有,何也?” 
风曰:“然,予蓬蓬然起于北海而入于南海也,然而指我则胜我,鰌我亦胜我。虽然,夫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故以众小不胜为大胜也。为大胜者,唯圣人能之。 
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辍。 
子路入见,曰:“何夫子之娱也?” 
孔子曰:“来,吾语女。我讳穷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时也。当尧、舜而天下无穷人,非知得也;当桀、纣而天下无通人,非知失也:时势适然。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白刃交于前,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由,处矣!吾命有所制矣!” 
无几何,将甲者进,辞曰:“以为阳虎也,故围之;今非也,请辞而退。” 
公孙龙问于魏牟曰:“ 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吾自以为至达已。今吾闻庄子之言,茫然异之。不知论之不及与?知之弗若与?今吾无所开吾喙,敢问其方。” 
公子牟隐机大息,仰天而笑曰:“子独不闻夫埳井之蛙乎?谓东海之鳖曰:‘吾乐与!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还虷蟹与科斗,莫吾能若也。且夫擅一壑之水,而跨跱埳井之乐,此亦至矣。夫子奚不时来入观乎?’东海之鳖左足未入,而右膝已絷矣。于是逡巡而却,告之海曰:‘夫千里之远,不足以举其大;千仞之高,不足以极其深。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夫不为顷久推移,不以多少进退者,此亦东海之大乐也。’于是埳井之蛙闻之,适适然惊,规规然自失也。且夫知不知是非之竟,而犹欲观于庄子之言,是犹使蚊负山,商蚷驰河也,必不胜任矣。且夫知不知论极妙之言,而自适一时之利者,是非埳井之蛙与?且彼方跐黄泉而登大皇,无南无北,爽然四解,沦于不测;无东无西,始于玄冥,反于大通。子乃规规然而求之以察,索之以辩,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子往矣!且子独不闻夫寿陵余子之学于邯郸与?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今子不去,将忘子之故,失子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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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1: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9 08:00
就这个一个“政”字你都搞不明白,说的再多也是没有力量的。
你总是喜欢自作聪明,发布很多你认为有理的 ...

旧约以色列国是政教分离的吗?
不是,古代的以色列就是政教合一上帝是他们的君王,先知传达上帝的旨意指引以色列民族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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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22: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9 11:20
旧约以色列国是政教分离的吗?
不是,古代的以色列就是政教合一,上帝是他们的君王,先知传达上帝的旨意 ...

你还有脸跟帖啊,本人听到有人怕怕自己扯自己嘴巴子,刚看到你在《后进时代的上海滩》一文中第29楼粘贴到东西,你自己再读读不是政教分离是什么?
你自己都把自己给出卖了,还用的着本人跟你辩论吗。

荒谬
教宗良十三世《永生天主》通諭

3168
為此,天主在這兩個權力之間,給予人類照顧,即:他恩賜教會權力與國家權力,前者是為照顧屬神之事,而后者則為照顧屬人之事。這兩種權力,在自己的種類(范圍)內,都是至大的,各有自己所包括的一定界限,而這一定界限,各按自己的本性與最近的原因所定斷的﹔因此,它們像球體一樣,在自己的范圍內,各按自己的律法行動,但二者的權力,在同一人民身上,便是可能的,即同一件事,雖各有各的觀點,絕不相同,但同屬兩種權力,兩種裁判領域,故極具先見之明的天主,既是兩種權力的建立者,就該正直地,有條不紊地加以協調,使二者各有各的行程……所以,在這兩權力中間,必須有正常的聯系﹔而且,這種聯系,不是不應該有的,因為靈魂與肉身,就籍這種聯系,才結合在一起……為此,凡在人事方面,有關什麼神聖的事,有關拯救人靈,恭敬天主的事,不管這是由於事物之本性,或由於該事有關的原因﹔那都屬於教會的權力范圍,都該由教會隨意處理。至於其他屬於人民,以及政治范圍的事,都理應屬於國家的權力之下,因為耶穌基督這樣吩咐過:「凱撒的,就應歸於凱撒﹔天主的,就應歸於天主」(瑪:廿二,廿一)
3172
但在有關雙方權力的事上,尤須注意這事情的性質﹔同樣地,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況且,和諧——平安,正是教會與國家之所以被建立的原因,那正是相宜的事。——凡此種種都是公教會對建立國家,抑制國家權力所需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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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22: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9 22:34 编辑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9 22:11
你还有脸跟帖啊,本人听到有人怕怕自己扯自己嘴巴子,刚看到你在《后进时代的上海滩》一文中第29楼粘贴到 ...

荒谬,教宗要的是政教合諧,谴责政教分离
天主的意願,不是讓兩種權力,互相爭執,而是讓兩種權力,彼此協調,完全和諧﹔況且,和諧——平安,正是教會與國家之所以被建立的原因,那正是相宜的事
看来你还不知政教分离的真实内含吧
政教分离就是国家政权与宗教组织相分离,这是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前提。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干涉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宗教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对待各个宗教一律平等,不能利用国家政权压制或者扶持某种宗教;
政教分离是无神政权的法宝,是公教会的枷锁,敌我不分,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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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22: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9 22:11
你还有脸跟帖啊,本人听到有人怕怕自己扯自己嘴巴子,刚看到你在《后进时代的上海滩》一文中第29楼粘贴到 ...

梵帝岗是政教分离的国家吗?
不是,梵帝岗是当今世界少数政教合一的国家之一.
梵帝岗你会悔改吧 ,你违反了伟大的dominus的政教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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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22: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29 22:11
你还有脸跟帖啊,本人听到有人怕怕自己扯自己嘴巴子,刚看到你在《后进时代的上海滩》一文中第29楼粘贴到 ...

世界上政教关系的模式很多,但基本类型不外乎四种:
第一种是政教合一,例如梵蒂冈、塔利班搞得就是政教合一。
第二种是政教分离,米国、加拿大采用的是这种模式。
第三种是教高于政,宗教神权大于世俗权力,像伊朗等某些伊斯兰教国家就是这样。宗教精神领袖很重要,世俗权力服务于宗教权力,伊斯兰教法高于国家的行政权力。
第四种是政高于教,世俗权力高于宗教权力,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是这种模式,不管什么宗教都必须服从于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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