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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中国文化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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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14: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危机本有「危险」与「机会」双重含意,它可以产生消极的效果,也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当我们能发挥优点,改正缺点的时候,我们把握的是「机会」;当我们过份陶醉于自己的优点,而拒绝承认自己的缺点时,这些优点总有一天会被坐大起来的缺点所掩盖,这便是「危险」。

作者:徐锦尧


1.没有民主与科学

中国文化在政治上的主流,本质上是一种由上而下的权力架构,一种「上使下」的单行制度。中国的社会结构,也是以伦常秩序为主,最重要的就是名分、统序和服从,这是主流,其余都属次要。在这种讲究上下尊卑的社会中,又怎会有由下而上的民主呢?

中国在改朝换代中,往往有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形势出现,但在天下大定之后,胜利者还是要做他的「皇帝」,革命的果实并不属于人民。中国的老百姓从没有想过,这个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根本便不属于任何一个姓什么的皇帝的!

其实,人民是民主的基础,人民不去争取民主,也就不会有民主。中国没有民主,固然是因为有人抓着权力不放,但亦是因为人民没有争取权力的意识和意愿所致。中国人对政治的冷感,不仅以前如此,现在还是这样。他们不肯接受政治权力,也不相信自己能够管理自己。

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层次,中国人的家庭很少「以子女为中心」,中国人的学校也很少「以学生为中心」。因此,在中国人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人,便不易产生「主体意识」;而人民的主体意识正是民主的重要基础。
中国也没有系统性的自然科学,这完全不代表中国人的才智比西方人低。事实上,中国有过不少伟大的发明,也有过像张衡那样的天才科学家;但中国却没有「系统的」科学。中国只有占星术而没有天文学;只有练丹术而没有化学;中国人对人有极深的了解,却没有发展成为人类学或心理学;对大自然观察入微,却没有发展成为生物学、地理学或地质学;中国人发明了风筝,却悟不出制造飞机的原理。我相信正是因为在中国文化中缺少了发展科学的关键因素,才导致中国不能产生有系统的科学。

2.不注重抽象概念和思想系统

中国人并不习惯由具体的事物或由可见的现象中,先用抽象的方法去求出共相,抓紧特质,或明白概念,再进行系统的反省。希腊的哲人却会抓着一个概念牢牢不放。例如当他们谈到「圣」或「自由」时,他们会坚持要先弄清「圣」或「自由」的概念,即它们的内容、意义和范围。换句话说,他们一定要先给一个名词下一个清楚的定义,界定其内涵和范围。张君励在他的「明日之中国文化」中,认为「概念是学术的单位」,没有概念就没有系统的学术。他说:「既有概念,而后一种学术乃有单位;推而广之,乃成为命题;再推而广之,便成为学问系统或思想系统。」中国就是缺少这一套!

中国人并非一个智慧不足的民族,不过中国人却从很早的时候,便已选择了走「情」和「伦理」的路,而不走「知」或纯理性的路。中国文化一般重善不重真,求生活的合理而不求思想的确实;学要致「用」,文要载「道」,行有余力,才去学文。这都是有价值的,但却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中国人重视实践价值(指向道德和生活),而忽略西方人所重视的观见价值(即纯粹思维活动本身的追求)。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可用左传的三不朽为代表:「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德和功固然都是「惠及百姓」的善举;所谓言,也是指「载道」的言,是关于人生的教训,即孟子所说的「有德者,必有言」。但希腊人却重视智的活动,希腊的「哲学」这个字,本身的意义就是「爱智」(Philo-sophia)。亚里斯多德认为「至善」的活动,是无所为而为的对真理的追寻;至善的生活,是无所为而为的观赏真理的生活。这与大学所说的「止于至善」,即「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的伦理思想,有很大的分别。

中国没有科学,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没有科学精神,没有彻底求真的执着。我们今天必须以西方的科学精神与真理高于一切的态度,去补充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我们的求真精神只怕不足,不怕太过。希脑哲学家喜欢说:「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很值得我们这些以尊师重道为主的中国人好好地去学习。

3.没有次级团体

中国没有民主,也不是偶然的,因为中国文化并不强调次级团体和个人权利。而次级团体和个人权利,是产生民主的重要条件。

中国人近则讲身家,远则讲天下,并无(或很少有)中间性团体。本来墨子曾经建立墨者团体,但并不持久;自此以后,中国人唯一能经验到的团体生活便只有以血缘而组合的家庭了。家庭只讲义务而不讲权利;每人只应善尽自己的责任,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便是。至于权利,则只能期待对方的给予;对方不给,也没有什么办法。此外,家庭只有尊卑,而没有平等;只讲礼俗传统,而没有法律;讲私情而不讲公益。这一切都不利于发展民主的制度。

次级团体和家庭完全不同。它们有特殊的目的,人人在这团体中都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各分子基本上平等相待,大家都要各尽所能,去维系和发展这团体。在这样的一个为共同目的而凝聚的团体中,很自然地会发展出下列四种特牲:一、公共观念;二、纪律习惯;三、组织能力;四、法治精神。这四点都是一个团体能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民主的基础,却刚好又是我们中国人所没有的!

4.没有组织完备的宗教团体

西方的次级团体,除了晚近的工会等组织之外,还有二千年来组织完备的宗教团体,那便是基督的教会(包括天主教或其它基督教的各宗派)。基督教会有利于民主制度发展的教义或传统至少有下列几项:

甲、 主张在天父面前人人平等,为民主奠下最重要的根基。

乙、 基督的博爱观念打破了个人的自私自利,和家庭那种对内厚而对外薄的集体自私;使民主政体能脱离家族利益的控制。

丙、 对神的忠贞,容易养成个人的洁身自爱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对天主的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的鉴临的信念,亦使人能不敢自欺,和更自觉于培养及保持人格的完整。这些都是民主人必先具备的道德条件。

丁、 教会经常能以超国家和超世俗的身份,成为国家、王侯、贵族等集团的监察者和仲裁者,间接发展了日后民主制度中的「制衡」关系。

戊、 教会每周必有的肃穆崇拜,秩序井然的礼仪,在讲道中有关伦理生活的提示,及由教会组织的各种济贫或服务大众的活动等等,刚好都有培养民主社会中公民意识的副作用,使信徒习惯于尊重公共典礼、谨守公共秩序,养成遵守法律(教规)的习惯,和对大众的利益有基本的关怀。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活动都是经年累月、世世代代地每星期都发生的事。教会于是无形中成为一间超国家性(即笼罩整个欧洲)的公民意识训练学校。欧洲能产生民主体制,教会可说一极重要的催生者。中国刚好又是没有这样的宗教团体。

5.不讲个人权利

中国文化不能产生民主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不讲个人权利,不重视保障人权。许多人到现在还把个人主义误认为是自我主义,并把争取个人权利当作是权夺利。其实这是很严重的误解。

中国从前不重视人权,也不谈个人的权利。例如在家中,只有父权、夫权,而没有子女权或妻权;衙门的法律,也不太尊重个人的权利。事实上,中国的法律只重「犯罪法」,而罗马法基本上有二:一是公民法,让人民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另一才是犯罪法,让人民知道触犯法律会受什么处罚。中国从前的「律师」,并无社会地位,个人的权利,也就难于有人为他伸诉。

数千年的中国伦理传统和政治实践,只关心谁掌权这问题,却从未想过应如何去限制权力,以保障个人的权利。民主的特色则是要制造权力的互相制衡,以求权力能合理运用;并设法保障每一个个人的权利,以求全体的相安。在一个权力绝对一面倒——而其文化中的价值观念又赞成一面倒——同时个体又不能浮现出来的社会中,民主又怎可以发生呢?

个体在中国文化中不能浮现出来,也大大地影响中国在文化、经济、科学及各方面的发展。「国以民为本」,真正的意义是必须彻底地解放每一个人的自发性、创作性和生产力。而尊重个人,让每人能自由去选择自我发展的途径等,正是刺激人的自发性,和提高人的创造力的最佳办法。有了这样完整而独立的个人做基础,才可聚而成为一个活泼而生机蓬勃的国家。

6.不落实

中国古哲人的思想有很强的跳跃性,而不是循序渐进地发展下去的;这亦使人对中国思想家的主张有很强的不落实的感觉。举例来说,中国文化很强调「内圣」与「外王」的联系,认为只要达到内圣就一定可以做到外王。但内圣是道德问题,外王是政治问题。是否有道德的贤人便一定能够成为有效率的政治家?按我们今天的政治常识来判断,我们恐怕看不出内圣与外王有什么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墨子闲诂的耕柱篇中,有一段对儒家的不落实批评得恰到好处的文字:「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也!」这段说话,可算道尽了中国大部分思想家在理论上的「跳跃性」和不落实的毛病。中国哲人可以在几百个字,甚至几十个字内,说出了整个的天人合一、世界大同、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但对于「怎样做?」却是语焉不详。

7.道德太靠自律

中国文化受儒家影响极大,而儒家对人、对世界的看法,基本上是乐观的,他们认为人性有很大向上提升的能力。他们的性善主张,使得他们难于警觉到人性的幽暗面和人性的严重堕落倾向,他们在政治上对权力的主张便显然与这看法有关。尽管儒家深信道德实践的困难,但最后仍认为一定有一些人可以克服这些困难,而成圣成贤(内圣),而圣贤一旦出现,便应把权力交给他掌握,让他们做统治者(外王)。儒家总想不到「权力趋于腐朽;而绝对的权力,将绝对腐朽」,这个定律。

在一个只讲伦理而不讲「制衡」的社会中,皇帝的行为要靠自律,父母的权威也同样要靠自律,甚至一切义务的实施亦无不是要靠自律。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唯一能要求的,是自己尽义务,而不能要求对方给予我们应得的权利。因此,如果人人都自律的话,当然就是天下太平了;但若果不幸而有些人不能自律,尤其是若当权者不能自律时,便麻烦得很了。法制并非万能,但法制刚好可以补充人性自律的不足,而中国文化却很少能深入探讨如何以法制去规范人的问题,因为中国人太相信人性的道德根柢了。

8.缺少专一而有力的宗教信仰

梁漱溟在他的「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曾提到甘肃省内汉人与回人在道德水准上的差距。他指出甘肃省的回人都不吸鸦片,而且在生活上有许多良好的习惯;而该省的汉人则以吸鸦片的居多,而且懒散、穷困,并有许多其它缺点。造成甘肃省的汉人与回人的不同,梁氏认为是由于宗教的关系,他说:「其故,就为回民是有宗教的;其行为准于教规,受教会之监督,不得自便。汉民虽号称尊奉孔圣,却没有宗教规条及教会组织;就在任听自便之中,而许多人堕落了。」梁氏的话未必十分准确,但却也值得排斥宗教者去深思。

9.重男轻女的倾向

重男轻女,本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这个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中,却似乎特别严重。在旧社会中,子从父命,到头来总有轮到自己做父亲的一天;但女从男命,却几乎是终身的,这便是女子要守的所谓「幼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的「三从」。女子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要讲贞节,丈夫死了最好不要再嫁;男子却没有这样的限制。中国从前有不少情况可以休妻,连不能生子女,或不能讨得翁姑的欢喜,也可以成为妻子被休的理由;却很少听到有「休夫」的!今日又如何呢?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仍然牢牢地抓住不少中国人的思想。男子代表香灯、后代和一个家族的命脉,女子却没有这样的地位和福气。中国人认为女子始终是「外人」,所以家庭计划指导会所遇的困难经常是:中国人在有了几个女儿之后,总是还要「追」一个男的。在这种迷信男性的社会中,采取「一胎化」政策的中国,便遇到很大的阻力,因为不少家庭都无法接纳只有一个女儿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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