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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热心的教友神长请告诉我,我是否犯了邪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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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3: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没有结婚婚配的女朋友曾经在一起睡觉,但是下面衣服没有脱,只穿着内裤。拥抱亲吻过。不知道有没有犯了邪淫罪?请神长帮忙一下。谢谢!
发表于 2009-5-18 14: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到你的问题想到许多的事。

这个问题我以为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思考:一、外在的行为;二、内在的心灵;

一、外在的行为:
    你们所有的是过份的亲昵行为,它与严格意义上的性交相近却不相等。而性交与亲昵的行为是属于合法夫妇的权利。你们的彼此关系并没有获得此种权利,如此你们是在滥用自由。此种外在的行为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定罪——注意法律的扩展解释不是判罪的依据;但是在伦理的角度却有仅次于犯大罪的责任。
二、内在的心灵:
    如果你仅仅是一个没有受到福音价值熏陶的堕落的外教人,恐怕你不会心理不安寻求一个答案了。但是,正是因为你是,所以你的良心使你不安。而这一点是在提醒你——心灵的责任。
    “弟兄们!我们并不欠肉性的债,以致该随从肉性生活。”(罗·八·12)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与社会上的不同,因为他们是随本性的私欲而活的,而我们却是随从圣神的引导而生活(参罗·六)。如果我们羡慕并效法外教人的坠落生活方式,那么我们就不配称为属于天主的人,也不配拥有永生的希望和天堂的许诺了。所以,我本人以为,你的错误的严重之处在于心灵的堕落——被情欲所俘虏以至背离了主的教训与正直的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以,你应该在心灵层面悔改并求取圣事的帮助。
    在这些文字中,你会看到虽然我说的相当严重,但是却没有告诉你这是什么罪。因为我们的信仰并不是一个为人定罪的,而是不断帮助我们超越自我追随基督的。罪过从来就不是我们信仰中最重要的内容;爱却是。你的问题是在真爱方面的迷失——被肉体的快感与世俗的见识所迷惑不爱天主却爱了肉情。
    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回答并不能使你满意,那么请在网络之外与你的本堂神父联系,他能帮助你正确认识的。否则我们这些在网上的人,对于许多细节的内容不知晓也无法给你一个更为忠直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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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1: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善人才有【犯罪感】,真正的恶人,经常犯罪的人反而没有犯罪感。教会天天说【平安与喜乐与你们同在!】我想,教会,教会的牧人多多注意贯彻落实;而不是让这些一心向善,仰望上主的人因为【负罪感】而离开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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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20: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那么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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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22: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正是传说中的柳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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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7: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要问,你自己的良心,就会直觉地告知你,有没有罪。除非,你不是从娘肚子里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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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9: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建议在没有真正结婚时就住在一起,那怕是没有做出轨的行为,也是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也不应当睡在一起.
恋人有亲密举动很正常,我们是感性体,难免会诱发性的发生.做为教友,同时我也是孩子的家长,我经常告诉我的孩子,性和婚姻应该是一体的,而婚姻就是责任,在你没确定你是不是能承担你的那份责任时,最好不要去尝试婚姻中的一切,包括性!

虽然现在这个时代,中国的开放得已经让世界瞠目结舌了.主要是就是体现在性方面.但这不是进步,而是堕落,也许这些要求对孩子真不管用,我还是这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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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08: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4-24 22:14
楼主正是传说中的柳下惠……

这是什么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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