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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4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地上教会信徒。我选择了一名地下教友为终身伴侣,我们很相爱,我们在地下神父那里领了婚配圣事结婚了。现在我对教会感到好困惑、很迷茫。在我们教区(赵县教区),地上的黄神父、米神父 ----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主教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我的父母已被停神功。并且要求我的父母和我断绝关系。我结婚那天真的很悲惨,本来是一件喜事,我一个人孤孤零零离开了家门,没有亲朋相送,在冷漠无情中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父母整天以泪洗面,亲友们都离我们很远,好像仇人一样。天主啊!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我们错在那里?难道这就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理解?我不明白?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针对您教区的问题,至少,根据您所陈述的,一些神父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想抵触矛盾,属于个人性的毫无根据的讲授。
做为教友,可以反映给主教,或者教区长。要搜集可靠而更多的人证,大家集体签名后向上反映。
对于某些神父不依据教规教义而停止教友的圣事,我们认为教友可以上诉,或者是上诉给主教,或者给香港的代办,而且,在上诉期间,可以不遵守神父的处罚。这是做为教友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上诉人的,是不可被剥夺的权利。
神父对于此种荒唐的决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2010-3-15 我是一个苦人
谢谢您们对我的同情,我很尊敬神父,因为他们是耶稣的代表,对他们所说的一切只有唯命是从。虽然我的遭遇很痛苦、凄惨。我被赶出家门。唉!没有办法,我去和谁说理去呢?我太懦弱了,我太渺小了,我举目无亲,四顾无人。谁能帮我呢?我到哪能伸冤呢?唉!没有办法,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教友对神父过度的尊敬和盲目的服从很多时候会造成神父的自大和专横跋扈,忘记了自己是天主子民的牧人的身份。一个本地教会不是某某神父的教会,也不是某某会长的教会。对于神父不和教规教义的生活,教友有权去禀告主教。
您可以找到本地堂口的会长,或者直接去找教区负责人,申明您的真实情况,请教区长做审断就可以了。
2010-3-15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教友,没有必要说谎。如果这是一个谎言,这个罪也太大了,因为关系到一个教区的名誉。如果您们不信任我?您们可以去我们教区调查、印证。因为这是赵县教区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亲自在弥撒证道中讲的,对我的处理也是他们所作所为。地上的教友也可以做见证。另外黄钧廷神父是我叔叔。我可以把我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告诉您们。
[天主教在线] 回复:
对待问题,我们首先要确定是否教友所说的属实,因为若是不属实,我们的探讨和答复就没有丝毫的意义。
我们所说的属实,并不一定意味着您是在说谎,比如,根据您这次说说的,是“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亲自在弥撒证道中讲的”,这是一种公开的讲道,并不针对个人。如果仅仅依据这个讲道就说神父已经处罚了您这是不对的。但是,从您的留言上来看,“对我的处理也是他们所作所为”,这句话并没有清楚说明到底是一种什么处理,不过,我们依据您的第一次提问,应该可以推断到是对您父母的停止神工的处罚。
我们的意思是说,这种情况有时很很复杂,更多的时候,一个关键字眼就会是法律偏向完全转变,所以,对于这类的提问,在我们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一直都是很谨慎的。
当然,我们也会联系那地方的教友,仔细询问一下实际情况。天主教在线不愿意去碰触一些本地教会团体所发生的事情,但是,一旦有教友找到我们,我们也会竭尽所能的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2010-3-16 若翰小兄弟
我替我是一个苦人说几句话
这简直太过分了,想把人整死啊。这不是天主的道理,这是魔鬼的道理。这也太横了,教会是以理服人,不是以权压人,这叫滥用职权。赵县教区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你们做神父太不够格了,你们不配当神父,你们真没素质、没水平。教会有你们这样的神父太给天主抹黑了。我就整不明白,为什么对待教友这样残酷?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这样做难道就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是谁教你们这么干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我们不希望引发大家对神父的一种普通敌视情绪,天主教在线已经开始插手调查此事,因为我们至少需要先知道事情的真相,然后才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天主教在线不具教会内的立法和司法权力,请不要误会我们的行动是一种法律行动。我们只是试图通过教会内的正规方式获得事情的圆满解决。
2010-3-17 同情的路人 我对 3013说两句
如果你说的属实,那么问题真够严重的,因为影响太坏了。因为这是一公开的伤害,损害人的名誉,伤害的是一个群体,这是公开的错误,所以应该公开的道歉。这是必须的,否则就会臭名远扬,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他们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相抵触矛盾,与教会的信仰背道而驰了,(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我的父母已被停神功。并且要求我的父母和我断绝关系。)这不是教会的法律、道理,这是在制造一种仇恨。这样的宣讲拆撒了许多相恋的男女,使许多家庭反目为仇。这样的处罚使许多教友蒙受不白之冤。既然错了就要承担责任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他们公开道歉,解铃还须系铃人,冤冤相报何时了,冤家宜解不宜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公开对教友道歉是法律的规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如果一个领导人能够承认自己的错误,更会显出他们品格的高尚,因着他们的谦卑更会让人佩服。做人最怕自以为是,骄傲固执,执迷不悟。自己错了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这就是罪人的可怜与悲哀。你们看一看圣伯铎 、圣保禄二位宗徒 ,为自己的错误悔恨一生,备受历代基督徒的爱戴与尊敬。人如果能谦逊下来,象圣殿中谦卑的稅吏就好了。什么叫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悔改吧!天国临近了。虽然泼水难收,但是亡羊补牢还不算晚。
我希望天主教在线给予重视。对事实的真相给予澄清,最好与受害当事人接触一下,这样理解的会更真实。
[天主教在线] 回复:
谢谢您的关注,请看上面的回复。
2010-3-17 我是一个苦人
天主教在线您们好,我看了3026您们给我的答复,我在3026中说的是不那么清楚,因为我在3013中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在这里我在重复一次。
1、赵县教区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王宠林主教[已故]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
2、对我的处罚,父母已被停神功,让父母与我断绝关系,父亲不让我回家,我被赶出家门。
3、对地上教友的处罚,凡参与亲朋好友,很多都被停神功,被强迫喊堂。
[天主教在线] 回复:
今天上午我们沟通了现在负责赵县教区的高神父,已经知道了一些基本情况。我们简略的将其中的原因叙述如下:
一、赵县教区在婚姻问题上的态度始于一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在赵县教区传教的结果,经过赵县教区主教(王宠林主教)与那些非赵县教区传教的神父们的主教沟通后,另外教区的主教同意让这些神父撤出赵县教区,但是部分神父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一直没有撤出。后来代办也给两教区主教写了信,事情都说的很明白。
二、基于以上的原因,已故赵县教区王宠林主教曾禁止那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们在本教区施行圣事,王主教并在教区会议上给本教区神父们说:教友行圣事应该找本教区的本堂口神父,因为赵县教区都有本堂神父在服务。
三、一些赵县教区神父们的宣讲,一来可能是宣讲的不完全,二来可能是根据自己本堂口的实际情况做了某些变动,但是,禁止地上地下教友通婚决不是王主教的意思。
四、牧函后时期,在赵县已经不存在什么地上地下教会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那些非赵县教区的神父们与赵县教区的神父们之间的问题。
五、赵县教区历来的传统是:神父们禁止教友参与不被认可的教友们的婚礼。比如未经教区教长的豁免便与外教人结婚这样的案例,本堂神父便会禁止教友们去参加这样的婚礼。对于拒不服从神父的命令依然去参加的教友们,神父便给予处罚,处罚根据堂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六、根据多方反馈来的消息,一些神父在婚姻问题上曾给予了很多教友们停止神工的处罚。我们为此深深的感到遗憾,希望这样的事情今后不再发生。
七、征得高神父的同意,这位教友可以直接去找高神父,向教区长述说具体真实情况,我们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八、由于赵县教区的复杂情况,教友们不要轻易去判断什么,不要妄断对教友的处罚就是滥用权力,也不要轻易批判那些非赵县教区而在赵县教区传教的神父,毕竟我们对情况不甚了解。
2010-3-20 aq 赵县教区的问题很严重
赵县教区的问题很严重,主要是因为所谓的署理高保金两面三刀,口是心非.混乱都是他制造的,是他鼓动王冲林为他的主张签字呐喊,而高保金躲在后边成了好人.尤其婚姻问题.他都能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并大量复印,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所说的已经超出我们所能答复的范围了,无论是赵县教区的具体情况如何复杂,以牺牲教友利益的方法似乎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多么希望中国的教会能够正常起来,至少拥有一个健康而有效的体制,不至于成为信友们的裁判所。
2010-3-20 我是一个苦人
我是一名地上教会信徒。我选择了一名地下教友为终身伴侣,我们很相爱,我们在地下神父那里领了婚配圣事结婚了。现在我对教会感到好困惑、很迷茫。在我们教区(赵县教区),1、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大部分神父都如此宣讲,(并说是王宠林主教[已故]让他们这样讲的)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2、对地上教友的处罚,凡参与亲朋好友,很多都被停神功,被强迫喊堂。3、对我的处罚,父母已被停神功,让父母与我断绝关系,父亲不让我回家,我被赶出家门。我结婚那天真的很悲惨,本来是一件喜事,我一个人孤孤零零离开了家门,没有亲朋相送,在冷漠无情中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父母整天以泪洗面,亲友们都离我们很远,好像仇人一样。天主啊!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我们错在那里?难道这就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理解?我不明白?
一、关于我婚姻的问题,我也找过已故赵县教区王宠林主教解决。主教问我有结婚证吗?我说有。主教问我是明媒正娶吗?我说是。主教问我你们都愿意吗?我回答我们都愿意。主教说有效,那还闹腾什么。
二、我叔叔赵县教区朱家庄本堂黄钧廷,在他父亲过周年的时候,回到家里向整个家族发号施令,我结婚谁都不许送。说我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如果不在地上教会补礼,命令我的父母就是我活到八十不在地上教会补礼,你们都不要认她。家族中谁要认她,整个家族都要和他断绝关系。并说你们地下教会不听教宗的命,不听命跟信异端张素敏(母亲教)一样,是裂教。不知道我叔叔朱家庄本堂黄神父,做的对不对?说的对不对?是否是天主的道理?为什么对地下教会如此的仇视?
我叔叔朱家庄本堂黄神父,在朱家庄也宣讲同样的道理(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结婚时亲戚朋友(教友)都不能帮忙,谁帮忙停神功、喊堂。)地上教友质问他,你讲的是不是天主教的道理?你的爱在哪呢?地上教友地下教友结婚时互相帮忙,谁也不听他,地上教友们不听命,为什么没有处罚教友,停教友的神功?为什么在家族中就可以专横跋扈?为什么同样的事,处理的方式有这么大的不同?是不是软的欺硬的怕?作为一个神父怎么可以这样没有原则?
三、我们赵县教区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关于我的婚姻问题找他解决。他说你们不听命,你们在地下教会行礼婚姻无效,你们可以各走各的道,可以从娶从嫁没罪。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现在我都有小孩了,难道我们的婚姻无效?
我的母亲找他解决我们的婚姻问题。他说你们不听命,你们不听教宗的命。你们谁参加你们闺女的婚礼就是背命都要停神功,我的母亲哀求说,孩子的父亲没有参加我闺女的婚礼不要停他神功。米神父说没参加也要停神功。我的母亲哀求说,不要停我们的神功,米神父说你和你闺女断绝关系我就给你们开功。母亲说我就一个闺女,我就是有十个闺女我也做不到。现在父亲把我赶出家门,不认我,不让我回家。
我的母亲跟他理论,说我们村有一桩圣事婚姻,男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家出走,女的又找了一个外教人结婚了,在教会中立了一个很大的恶表,我母亲问米神父为什么没有停他们家的神功?米神父解释说女的是被人给骗了。重新结婚和他家人没关系。难道她重婚和的家人真没关系?
还有一桩怪异的婚姻,外教一个年轻的男子死了,家里给他买了一个死去的女子,让两个死人结婚,搞迷信。我母亲问米神父教友能不能参加?米神父回答说能没事。米神父说教友参加迷信活动没事?这是每一个教友耳熟能详的十诫中的第一诫,这是十诫中最大的法律。我真的不懂教会法律。
四、都是婚姻问题为什么赵县教区米神父、黄神父处理的方式有这么大的出入?为什么对地下教会如此的仇视?对我们的处罚如此的不公平,我们究竟触犯了教会那一条法律?如何我们触犯了教会的法律我们心甘情愿受罚。让我们死也死的明白。说我们地下教会不听命,不听教宗的命,我们怎么不听命?怎么不听教宗的命?这个帽子扣得也太大了。到底是谁不听教宗的命?不听天主的命?难道被政府认可领证的主教神父就是天主的教会?他们出的命就是天主的命?教会和社会就是不一样,我们浑身是口,到哪里去讲理?我们满腹的冤屈,到哪里去伸冤?在这件婚姻事件上,到底是谁触犯了法律,违反了法律?难道就许米神父、黄神父遥山放火,无法无天,伤天害理。无人说,无人管,天理何在?
五、现在我们在精神上、心灵上受到很深的伤害,名誉受到非常严重的损害。真可以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整天被人嘲笑、蔑视,在人前我们抬不起头来,一个教友被停止神功,是多么的痛苦?你们经验过吗?孩子找对象都成了问题,说他们家是被停神功的。很多教友都不和我们往来,不说话,象仇人一样。我们主动和教友说话,他们都代答不理的。这一切都是米神父、黄神父给我们造成的。我的心是多么的痛苦,象撕裂、粉碎了一样。没有人同情我们,没有人可怜我们,我们没有说理的地方。我的冤屈、痛苦向谁去诉说?我是多么的苦-----我是多么的苦-----我生不如死你们知道吗?
六、这是天主教在线给我的答复:因为赵县教区地上教会的朱家庄本堂黄钧廷神父、唐邱本堂米金生神父的宣讲已经和天主教的教规教义相抵触矛盾,与教会的信仰背道而驰了。是他们违反了法律。公开的错误,所以应该公开的道歉。公开对教友道歉是法律的规定,不仅有宣布处罚无效的义务,还有赔补当事人所受的名誉损失的义务。
七、我谢谢普天下教友对我们的同情与关心。不要在用强烈的言辞攻击地上教会,因为在主内我们都是兄弟姊妹,我们亲如手足。信仰自由,我们应该互相尊重。如果我们的冤案在教会内得不到尘冤昭雪,在教会内得不到解决,在教会内没有说理的地方。那就算了。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我相信有一天天主会给我们伸冤的。
因为我太懦弱了,我太渺小了,我举目无亲,四顾无人。谁能帮我呢?我到哪能伸冤呢?我对教会已失去了希望。我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天主教在线真理的平台,教友的慰藉。用舆论为我们伸冤。希望在线能和我们实际接触一下,了解事件的真相。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为我们伸冤。如果你们把我们抛来抛去象皮球一样。那就算了。我只能承认我命苦,跟耶稣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吧。。。。我相信有一天天主会给我们伸冤的。
[天主教在线] 回复:
首先,我们希望您去找高神父请求解决,不要相信一些人的留言说高神父两面三刀,只有接触以后才能知道。
若是您找过高神父以后,事件还没有获得解决,而且高神父的论调也是一样,那么,我们便可以将您的案件呈递给教会法庭请求以法律手段来解决。
希望您能听我们的建议,先去找高神父。当然,自己要学会怎么才能给自己找到一些证据,比如录音。
最后,我们补充一句,无论如何,您的婚姻是有效的。
2010-3-20 过路人 回应 “我是苦命人”两句
你知道你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吗?
根据教会法1108 条1项-结婚惟有在证婚教区教长或堂区主任,或此二人之一所委托的司铎或执事,以及二个证人前举行,结婚方为有效。
按你描述的,为你征婚的不是你的教区长或你的本堂神父或你“丈夫”的本堂神父,或他们的委托人,所以根据教会法,你们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也就是说,在教会面前,你们不是夫妻。
作为有关神父,他们有责任保护婚姻圣事的神圣性。明知你的婚姻无效而无动于衷才是他们的失职。
至于你说的已故王主教对你的答复有两种可能:
1.你理解错了他的意思,因为你们婚姻的无效性是根据教会法,而不是某人的规定,主教不能大过教会法。
2.他认为你们的婚姻是在2007年7月教宗牧函之前,因为那时中国教会享有一特权:在中国可以不遵守教会法规定是婚姻仪式。问题是,教宗在牧函中已经收回了此特权,所以如果你是在2007年7月之后结婚的,那么你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如果你们当初是出于无知而犯此错误,天主是仁慈的
如果是明知故犯,那受到了处罚,这也是你先犯法在前,并且这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希望你不要再感情用事了!抱怨他人对你的事情没有任何好处!为了自己的灵魂,为了你的父母家人,为了所有爱你的人,赶快找你的本堂神父商讨补救你的无效婚姻问题吧。
[天主教在线] 回复:
您指出的问题似乎是这个事件中的关键点,不过,我们只问您一个问题:既然您认为那些神父们施以处罚的理由是基于法典1108条第一项,就是认定那些外来的神父们没有主教或者堂区主任的委托,而且2007年7月牧函以后那些外来教区的神父的特权已经收回去了,因此他们所施行的婚配圣事无效。那么,依据您的这种理论,黄、米神父等,就只能处罚2007年7月牧函以后所发生的婚姻案件,而不能处罚牧函之前的,因为既然有效为什么还要补礼或者处罚呢?但是,若是有对2007年7月牧函之前对教友的此类类似处罚,是否就意味着这类处罚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典1108条一项,而仅仅是基于本地神父与外来神父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呢?
2010-3-21 过路人 对天主教在线疑问的回答
对于“天主教在线”对我上个帖子“回应苦命人两句”中提出的疑问回答如下:
1. 首先我引用法典1108条和教宗牧函说明的是婚姻的有效性,有关神父对她们的处罚是因为她们的婚姻无效而处罚,所以法典1108条和处罚只能说存在间接关系。
2. 你说的很有道理,如果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在牧函之前,那么黄,米神父就没有权利处罚当事人,因为她们的婚姻是有效的。
3. 我曾经询问过赵县教区相关负责人,他们告诉我,在牧函之前绝没有对类似情况进行过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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