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2:42:13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2 10:07
你连主贴也没看,就发言,不怕噎着了!
在天主教可以讲“因信成义“,但是与基督教要有区别,对什么是信 ...
因信称义的本意,和你想的有极大差别,因为这里的“信”主要指对待天主信仰的方式,而不是指分辨天主信仰的内容。因信称义主要是指因着信德才能称义,不能因着行为而称义,而不是要具体论述应该信什么内容,因为“信什么内容”在圣经里早有了。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2:44:58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2-2 10:48
你错了,
首先,本堂神父有权利阻止或者是欢迎别的堂口神父在自己堂口举行圣事,无需理由。换句话说,不 ...
请你详细有效的说明“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两个概念的差别。不然你的判断对于外人在无法分辨这两个概念时就等于没有任何意义。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2:53:25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2-2 17:27
作为一个天主教会的神父来讲,是无权宣讲跟教理教义教会训导相悖的任何言论的,如果你觉得这有些限制了你 ...
这个说法严格的讲应该是这样,神父无权站在教会神职代表的立场上去公开宣讲跟教理教义相悖的任何言论。
如果神父声明自己所讲的只是个人想法,和教会立场无关,那么可以容许在私下场合进行讨论,但仍然不能当成公开讲道的内容,因为神父作为一个教会神职的代表,其正式讲道只能宣讲教会认可的内容。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3:08:50
哈哈哈哈1 发表于 2013-12-2 23:54
天主--我赞美你!---500年前你就兴起了伟大的神父----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加尔文这一大帮新教创始人是分裂教会的罪魁祸首。被新教管理层所欺骗的新教信徒可能还有救恩,而分裂教会的新教创始人和继承这些裂教领导人思想的管理者,应该是没有可能获得救恩的,除非是他们在肉身死亡去见天主之前,就能够反省和忏悔自已所做的分裂教会的所有罪责。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3:48:45
锦瑟 发表于 2013-12-3 12:12
主帖中讲的是两位神父间的分歧,我们平信徒没资格评价他们本人。以下的内容只就主帖内容相关的观点,就事论 ...
你所说的比较对理。
“因信称义”不能乱解释,不然就可能象新教那样犯错误。因信称义本身不能违反基督教本身的整体教义,因为天主所启示的教义是一个整体,道理是一致的,不是互相矛盾的,不能用个人对某部分的理解来反对其它部分,只能把其中所有的道理完全统一起来进行理解和认识。
哈哈哈哈1
发表于 2013-12-5 19:16:34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2:53
这个说法严格的讲应该是这样,神父无权站在教会神职代表的立场上去公开宣讲跟教理教义相悖的任何言论。 ...
大家看看 公开信的第二部分,对于圣经真理 是否认可不认可说出理由!支持也说出支持的理由!我想,袁讲的大家都没有听到,但所写的看到了,你是否认可所写的关于“因信成义”的解释呢?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19:40:58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2:42
因信称义的本意,和你想的有极大差别,因为这里的“信”主要指对待天主信仰的方式,而不是指分辨天主信仰 ...
因信称义是旧约中的思想,真正做到因信称义也是犹太人,他们认为信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积极行善,不分教派,都会得到上帝的祝福。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9:44:12
哈哈哈哈1 发表于 2013-12-5 19:16
大家看看 公开信的第二部分,对于圣经真理 是否认可不认可说出理由!支持也说出支持的理由!我想,袁讲 ...
你问的是认可谁写的“因信称义”?对新教那套肯定不认可,对这位袁清福的所提到的因信称义,到底他自己有没有说得过分,我也不懂,我并没有判断过他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以下是我发以长青论坛上的看法,复制到这里:
因信称义是对的,但绝对不能理解错了。新教对因信称义就是胡乱解释,以为因信称义就等于可以言行不一了,或者认为只要有一点信心就可以不要行为上的改善了,甚至可以让信心和行为互相矛盾。历史中有些新教神学家在解释因信称义时,就认为有了一定的信心就可以放纵行为上的罪错,这本身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圣经》在新约内容中经常有谴责信众中在各种错误行为上的罪恶,所以,因信称义在圣经中从来没有否定行为本身所具有的正面意义,新教这种否认行为作用性的错误解释纯粹是一种过度延伸的逻辑解释。
行为本身和每一个信徒的信德,望德,爱德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的行为和信心的内外一致才是一种成熟的信德改善阶段。行为意向和信心意向如果出现了反常甚至矛盾的冲突,就等于证明了一种信心上的不成熟,说明是信望爱三德上的软弱。任何一个软弱的有着这种信心和行为上的矛盾冲突的信徒,正是他最需要自我反省和努力去求靠主和圣神帮助的的时候,这种行为上的软弱绝对不是可以放纵行为的理由,软弱只是一种警示信号,是说明必须加强信心的真实证据,这种时候正是最应该努力反省的时候。
新约中的因信称义----只是为了说明成义必须通过信心上的努力这个条件去成义,但并非为了说明行为本身已经没有任何真实意义。行为表现上的善意还一样和信德,望德,爱德一样能中悦于主,虽然行为本身已经不是最关键最中心的成义标准,但好行为仍然是天主所希望的,而坏行行为仍然是天主所厌恶的。
行为如果因为软弱而犯错犯罪时,只要信心上还有着真诚的努力就可以原谅,但人在软弱时并不应该在内心意愿中去放任行为,因为这样做就等于是一种内在心灵上的倒退了,并不是一种信心的进步。而且主耶稣总是在看着我们的内心和生命,他希望我们都尽心又尽力的改善和净化自己,尽心就是要尽我们的信心,尽力就是要尽我们的行为,全心全意全力去爱主,这正是主耶稣在圣经所希望的,他并不是说“全心就可以不全力”,或者说“尽心就可以不尽力”。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0:03:15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19:40
因信称义是旧约中的思想,真正做到因信称义也是犹太人,他们认为信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积极行善,不 ...
不能这样说,直接把因信称义的原则讲明白的是新约中的宗徒保禄。耶稣也在福音书说犹太人只顾着表面行为上的律法遗传,却不懂得内在精神上的律法目的,等于是谴责犹太人以行为标准去追求神的义。
还有,我回复中你的内容是是另外的事,因为你误解这个问题的要点在于信什么,而不是因着“信德”或“行为”中的哪一个才可能称义的问题。
新约·罗马人书
论真正的割损
2:25 如果你遵行法律,割损才有益;但如果你违反法律,你虽受割损,仍等于未受割损。
2:26 反之,如果未受割损的人遵守了法律的规条,他虽未受割损,岂不算是受了割损吗﹖
2:27 并且,那生来未受割损而全守法律的人,必要裁判你这具有法典,并受了割损而违犯法律的人。
2:28 外表上作犹太人的,并不是真犹太人;在外表上,肉身上的割损,也不是真割损;
2:29 惟在内心作犹太人的,才是真犹太人。心中的割损,是出于神,并不是出于文字;这样的人受赞扬,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天主。
人成义是赖耶稣救赎的功劳
3:21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3:22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对耶稣基督的信德,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3:23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3:24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3:25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3:26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3:27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么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
3:28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借信德,而不在于遵行法律。
3:29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3:30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他使受割损的由于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3:31 那么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我们反使法律坚固。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0:13:19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0:03
不能这样说,直接把因信称义的原则讲明白的是新约中的宗徒保禄。耶稣也在福音书说犹太人只顾着表面行为 ...
保罗没有达到犹太人的境界,恰恰是他利用了犹太人的思想,制造了迫害犹太教和其他宗教的理论。马丁路德则是利用因信称义论,颠覆天主教信仰,制造了基督徒对天主教的仇恨。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0:18:57
接上个回贴中引用的圣经内容说一下,因信称义绝对没有废除法律的意思,就是没有废除行为上守法的要求,只不过是行为守法的要求本身已经无法达到完好守法的可能,所以才用信德来做为新的判断标准,正是这样,因信称义反而是成全法律。
而行为上不能守法时,仍然是一种罪,只是这种罪可以借着信德而得以赦免和补救,所以,“因信称义”在圣经中绝对没有说过有信德就可以让行为犯罪而不追究的道理,行为犯罪必须在信德中忏悔和赦免,还有补赎。而如果在内心中有意让行为犯罪就等于是信德和爱德上的失败。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0:23:41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0:13
保罗没有达到犹太人的境界,恰恰是他利用了犹太人的思想,制造了迫害犹太教和其他宗教的理论。马丁路德则 ...
保禄是神所选择的工具,他的所做所为是在神的意愿之中,你如何能证明他信耶稣后的宗教行为是利用和迫害了犹太人。所以,你这种判断是没有根据的,仅仅是一种不知情者的乱猜测,等于一种污蔑了。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0:32:27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0:23
保禄是神所选择的工具,他的所做所为是在神的意愿之中,你如何能证明他信耶稣后的宗教行为是利用和迫害了 ...
保罗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从他开始,基督教建立了反犹太教的理论系统。因信称义是神学问题,不宜于与不成熟的平信徒交流。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04:13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0:32
保罗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从他开始,基督教建立了反犹太教的理论系统。因信称义是神学问题,不宜于与不成熟 ...
你说“保禄很有心计”,这话要什么定义和判断?你没有定义就私自判断,等于无效的独断论。这种妄加判断的习惯你需要改一下。
保禄所做的工作就是传播和说明天主所启示的教义,他所说的一切都离不开旧约的启示和新约的启示,你可以看他说到重要道理时都引用经文来说明,就是说,他所传达的教义本身仍然是具有一致性的,和旧约的启示是一个整体,从这一点就能说明他并不是在教义中私自加进了自己的私意,而只是按照启示去阐明教义的原则。
还有,新约中的重要内容,原本是保禄为了解决教义中的争议性问题面说明的,是面向整个教会的,当然教会在处理教义问题时自有一套内部管理秩序,这不只是为了和平信徒说说而已,也没有必要回避平信徒,就连耶稣讲道时都有很多内容是直接的公开面对民众。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1:08:01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04
你说“保禄很有心计”,这话要什么定义和判断?你没有定义就私自判断,等于无效的独断论。这种妄加判断 ...
圣经记录了保罗挑拨离间的过程。你说保禄是否很有心计?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2-5 21:18:02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13:08
马丁路德,加尔文这一大帮新教创始人是分裂教会的罪魁祸首。被新教管理层所欺骗的新教信徒可能还有救恩 ...
这不是我们能断定的,教宗对马丁路德的评价比你的要柔和些,你可以看看。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21:55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1:08
圣经记录了保罗挑拨离间的过程。你说保禄是否很有心计?
你是指保禄在没有被耶稣感召之前的行为吗?要是那样也只能说明他曾经对基督教人士有心计,因为他自己承认的。
但这和你判断他对犹太人也有心计的说法是不相关的,因为这是两码事了,因为当你对某人有心计时,并不等于你已经对所有人都有心计。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1:24:44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21
你是指保禄在没有被耶稣感召之前的行为吗?要是那样也只能说明他曾经对基督教人士有心计,因为他自己承 ...
呵呵,不看圣经的女子,何必为难自己呢?相信老哥的话,保罗是个很有心计的人。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28:09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2-5 21:18
这不是我们能断定的,教宗对马丁路德的评价比你的要柔和些,你可以看看。 ...
我认为这是教宗的软弱,为了在妥协中求取天主教的名声,但天主教的名声难道必须在无原则的让步博取吗?所以我无法认同,我想很多人也不能认同,虽然我们整个天主教在正式立场上必须以教宗为准,但这不能并改变我们个人的原则。
教宗对中国的爱国会也是一种无原则的妥协,虽然这种让步可能换取当局减轻对天主教的迫害程度。
panpeter
发表于 2013-12-5 21:30:28
吾从周 发表于 2013-12-5 21:24
呵呵,不看圣经的女子,何必为难自己呢?相信老哥的话,保罗是个很有心计的人。 ...
我也是男人。不过你要别人违反原则去相信你个人的猜测,真是一种很不厚道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