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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21: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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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爵 发表于 2012-9-24 21:36
真是令我无语,我不是回答你无数次了吗?圣座的公报没提“认定”和“推定”。你是眼瞎还是心愚,怎么就是 ...
公报当然不能总重复已经提过的,我说的这个推定是在万民福音部《圣座就乐山事件发出明确阐释》一文中推理出来的。
有关祝圣者主教
7. 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8. 他们可以继续照常奉行牧职吗? 不可以。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9. 他们应该做什么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有责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说明他们参与非法祝圣主教的原因,并等候圣座的答复。
10. 如果参加祝圣的主教在良心上认为他自己没有受到绝罚又会怎么样呢? 「良心」是神圣的场所,在这里,有关的主教们要对天主诚实。无论如何,其他人不能看到他的良心。直到「被推定的罪责」被取消以前,有关的主教应回避公开履行牧职。同时,他仍有责任向圣座请求宽恕。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12. 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还能做什么呢? 首先,他们应该坚定信仰、坚持维护团体的合一。他们的主教既然尚有「被推定的罪责」,那么有关此情况,便要尽量鼓励神职人员和教友为他祈祷;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非法祝圣主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使教义模糊起来,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深深地伤害了教会共融。
如果你认为哈尔滨的非法祝圣和乐山的非法祝圣有着本质的区别,参加乐山祝圣的主教都被推定为已经陷入绝罚,而裴军民主教参加了哈尔滨的非法祝圣却没有陷入被推定的绝罚中,那我就无语了,讨论就此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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